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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履行社会责任自我声明


为确保本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我声明如下:

1、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和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2机构及其员工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3、本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并对相应检验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确保员工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独立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4、本机构员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机构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验诚信度的活动,杜绝一切徇私舞弊。

5、本机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6、本机构不使用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7、本机构承诺保证检验检测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外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保护客户提供样品及信息的所有权,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8、接受客户及有关方面监督,以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