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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上报和整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各网络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定期汇总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信息,并技术分析。按规定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反馈;

五、开展对全市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药械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对需追踪的药械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六、建立和完善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资料库,定期编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资料。

七、做好全市电子报表网络的建议与维护工作。

八、参与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九、完成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